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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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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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服务条款
尊敬的用户,您正在注册并即将成为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的用户。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Earthlab Data Center)具有数据汇交、数据共享、数据分发及数据推广等功能,旨在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个成果发布推广和共享的平台,同时也为各位科研工作者提供一个数据获取的渠道。依据《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数据安全法》,本中心致力于加强和规范大气科学领域科学数据的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的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并正确履行用户义务、维护数据原创作者及数据管理者的相关权益及责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作为数据服务提供方同意接受您为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简称本中心)用户,同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数据中心角色 本中心用户包括数据用户和汇交用户。数据用户可进行数据浏览、下载和调用,包括普通用户、所内用户和装置内用户;汇交用户可进行数据汇交、发布和管理。所有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中心的会员用户。 2.用户权限 成为本中心的数据用户后,普通用户可以浏览所有数据集元数据信息,查看及下载全网共享数据集实体数据;所内用户可以浏览所有数据集元数据信息,查看及下载全网共享及所内共享数据集实体数据;装置内用户可以查看、下载及调用所有数据集元数据和实体数据。对于汇交用户,汇交人员可以汇交、发布和管理数据集的元数据信息和实体数据信息。 3.数据共享方式 这里的共享方式,指的是汇交人员提交到本中心的实体数据的共享方式,具有全网共享、所内共享、装置内共享及用户组共享等共享方式。全网共享,所有用户均可对数据集的实体数据进行查看和下载;所内共享,所内用户和装置内用户均可对数据的实体数据进行查看和下载;装置内共享,仅装置内用户可对数据的实体数据进行查询、下载和调用;用户组共享,指定用户可对数据集实体数据进行查看和下载。 4.数据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成为本中心数据用户后,将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浏览、查询、下载和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料和产品; (2)可以登录本平台,直接下载权限范围内的所有数据;对权限外的数据可以提交数据申请; (3)使用本平台数据时,如果遇到数据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可以联系数据中心联系人或数据集联系人进行反馈、咨询或提出建议; (4)要求注册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 成为本中心数据用户后,在有效期内应履行以下义务: (1)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注册信息; (2)从本中心获取的数据资料,只享有有限的、不排它的使用权;未经数据主管机构及数据研发团队的允许,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全网共享外的其他气象资料和产品,也不得直接用作供外部使用或向外分发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 (3)不得私自向国外提供、或者在与国外有关机构和个人的合作中提供全网共享外的其他气象资料和产品,严禁资料流失,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4)在使用本中心数据发表相关成果时,应“致谢”数据的生产单位,或者标注数据“标识码(DOI、CSTR或PID);同时将其所发表成果(论文或报告等)的电子版以邮件的方式提交至我单位一份进行存档; (5)本中心的用户将有义务接受并协助平台数据管理人员完成数据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调查。 5.数据汇交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成为本中心数据汇交用户后,将享有以下权利: (1)汇交人员可以在本中心数据平台上发布共享地球系统科学领域相关数据或数据集的元数据信息和实体数据; (2)提交到本中心的数据或数据集,可以依据数据密级情况自主赋予数据或数据集的使用权限; (3)汇交人员可自行管理账户下的数据集,并获取数据集的使用统计信息; (4)汇交到本中心的数据或数据集,可以向中心申请获得数据集的全球统一标识符,包括DOI号、CSTR号和PID号; 成为本中心数据汇交用户后,将享有以下义务: (1)汇交人员需依据《数据安全法》确定科学数据的密级,从而确定数据的共享方式; (2)需对汇交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保证数据的质量,如有必要,可提供数据说明文档及数据质量描述; (3)保证所申请获得全球统一标识符的数据集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为同一个内容资源申请注册一个及以上的DOI号、CSTR号和PID号。 6.数据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有需要的共享数据或数据集提供DOI、CSTR及PID全球统一标识符; (2)作为用户注册本数据中心,本中心将保护用户的资料信息安全,但如果注册用户所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本中心保留单方终止注册账号使用平台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3)装置内用户为具有装置账号的用户,可以查询、下载和调用所有数据集,但当装置账号失效时,数据中心将同时将用户权限降为普通用户。 (4)数据中心对汇交的科学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存储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物理安全,不得擅自修改和删除汇交的科学数据。 (5)本中心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变更,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修改后的条款对用户具有约束力。 7.数据质量声明 本中心收集、整合和发布的数据集包括在地球系统科学及其相关学科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观测监测等产生的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以及部分公网可获取的国际数据或者它们的元数据信息。中心要求数据汇交人员对汇交的数据或数据集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保证其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本中心不对上述内容做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向乙方用户做出关于本中心提供数据存在以下且不仅限于以下可能风险的揭示声明: 本中心要求数据生产者对各数据或数据集进行了必要的处理,但并不保证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错误数据。用户在使用数据时,请注意我们在数据的说明文档中对数据质量的描述。对于用户使用数据中,由于潜在的数据质量问题产生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8.保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数据资源的使用和保管应采取相关保密和安全措施的规定,为了保障“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大科学装置数据中心”所拥有的数据资源的安全和保密,保护本中心的数据资源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需遵守如下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1)注册人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并承诺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注册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数据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 (3)注册人保证将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将妥善管理拥有、获取和使用的数据资源;注册人保证不私自传播、转让、出售所接触到的本项目的数据资源和技术成果。 (4)注册人承诺将承担因注册人有意的或无意的违反《数据管理规定》而带来的法律的和经济的责任。 9.终止 用户如违反本协议所列条款规定,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于用户违反协议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由乙方独立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中心有权取消用户注册账户并终止本协议; 本平台致力于为科研工作者提供成果发布推广和共享服务,同时也为用户提供一个数据获取的渠道。选择“同意”,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和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并统一接受上述条款的限制,本协议条款对本平台注册用户及本平台具有法律效力。